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复试相关工作及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茂德
成员:贺炳彦、李炬、李阳、路庆昌、惠飞、李曙光
二、复试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
1)时间:5月23日-24日。
2)资料提交:
(1)符合学院专业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按照长安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要求准备材料,所需资料具体详见研招网
https://yzb.chd.edu.cn/2023/0521/c2770a230910/page.htm。
(2)考生提交审核的材料均使用电子版(个人证件、证书可使用扫描件),所有资料请按照研招网通知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xq@chd.edu.cn。PDF文件命名格式:考生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全称。
2、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定于5月27日(星期六)于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主楼1区310会议室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实名加入学院复试工作QQ群(群名称:电控2023博士复试群;群号:834788461),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群内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考查和综合面试考核。
1)思想政治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将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考核
复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复试中任何科目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一律不予录取。
三、其他要求
1、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拟录取的考生,公示结束后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3、未尽事宜以《长安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为准,https://yzb.chd.edu.cn/2023/0521/c2770a230910/page.htm。
联系人:熊老师,电话:029-82338710
长安大学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