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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系部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7-01 00:00:00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党组《新时代直属高等学校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实施办法》、《长安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长大党组[2020]19号)有关精神,结合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实际,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现将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系部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得起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了解和掌握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自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自觉服从学院党政领导和工作安排,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主动性强,团结合作,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学院建设和发展等中心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成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1.学历学位要求: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技术职务要求:正职具有高级职称,副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专业背景要求:应具有所聘岗位相关学科及专业背景。

4.年龄要求:正职为48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副职为40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年龄要求截止计算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鼓励35岁以下教职工积极申报。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系部室负责人岗位

1.系部室负责人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2.现任系部室主任如希望继续留任,需重新报名参加聘任。

三、工作程序

1.征集意愿。7月2日-7月4日下午5:30,符合选拔任用条件资格的人员填写《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系部室负责人意愿征集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同时签订《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并由本人将有关材料交至学院党委秘书处(学院办公楼214室)。

2.资格审查。7月5日,学院党委对征集意愿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研判和动议。学院党委根据《长安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就学院系部室负责人人选意向和方式、程序等进行研判和动议。

4. 进行民主推荐。7月6日-7月10日

(1)制定推荐工作方案,组建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的工作组。

(2)进行谈话调研推荐,提前向谈话对象提供谈话提纲、干部政策、名册等相关材料,提出要求,提高谈话质量。

(3)谈话调研推荐参与人员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党委组织员,院长助理,科级干部,现任系部室主要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代表,知情度、关联度高的教职工代表等。

(4)在谈话调研推荐的基础上,并向联系校领导汇报,召开党委会差额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谈话调研意见集中的,也可以等额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5)召开会议推荐,会议推荐由联系院领导召集,各系部室全体教职工根据会议推荐参考人选推荐本单位负责人。推荐会上说明干部有关政策,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

(6)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联系校领导汇报。

5.组织考察。7月13日-7月15日,学院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填写民主测评表,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拟任人选个人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院领导,现任系部室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等。

6.确定人选方案。召开党委会确定拟任人选方案,征求联系校领导的意见,形成人选方案。

7.任职前公示。7月16日,学院对拟提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行文公布。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党委下发聘任(任用)文件。

四、纪律和监督

1.学院党委在系部室负责人选拔任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干部政策和有关纪律要求,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2.学院党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十不准”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学院党委在系部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中要严格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如实记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

4.在学院系部室负责人选拔任用期间,设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箱,如有意见,请署名向学院反映,邮箱:szhua@chd.edu.cn

5.在本次学院系部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期间,现任负责人应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确保本单位平稳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五、回避制度

在学院系部室负责人选拔任用过程中,涉及参与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本人必须回避。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学院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学院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附件1: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系部室负责人岗位职数设置

附件2: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系部室负责人意愿征集登记表

附件3:承诺书

中共长安大学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附件【附件1: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系部室负责人岗位职数设置.docx

附件【附件2: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系部室负责人意愿征集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3: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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